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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深度思考:農信改革的終極考驗不是模式之爭
2025年05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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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透財經 | 萬捷 中國金融網版權圖片
當內蒙古農村商業銀行以 “一步整合120家機構” 的魄力掛牌開業時,農信社改革的深層次矛盾與創新實踐正引發行業廣泛討論。作為金融服務 “三農” 的主力軍,農信系統改革已進入 “深水區”,各地在 “一步到位” 與 “分步推進” 的路徑選擇中,既展現出破局決心,也暴露出深層體制機制挑戰。
改革路徑分化:一步整合與分步推進的實踐對比
內蒙古 “一步到位” 的激進探索。5月27日開業的內蒙古農商銀行,以注冊資本580.17億元、整合120家法人機構(含 26 家村鎮銀行)的規模,成為全國首個將農信機構與村鎮銀行同步納入統一法人的改革樣本。這種 “一次性清零” 模式,通過省級財政(持股12.07%)、國企(如內蒙古電力持股 7.76%)主導注資,短期內迅速提升資本實力,截至2024年末,其資產總額達8833億元,存款余額7435億元,為化解歷史風險提供了資金支撐。
但激進整合也帶來新挑戰:地域廣闊導致牧區、農區金融需求差異被忽視,總行 “一刀切” 政策可能削弱基層服務靈活性;120家機構資產質量參差不齊,如2023年審計顯示,8家法人機構少計不良貸款41.12億元,7家準備金缺口達31.95億元,整合后不良資產處置壓力集中釋放,需通過 “以查促收”“跨地區清收” 等強硬手段推進。
遼寧、河南的 “分步攻堅” 策略。與內蒙古不同,遼寧采取 “兩步走” 策略:2023年先整合30家農信社組建遼寧農商銀行,2024年再吸收合并36家機構;河南則在原有農商聯合銀行基礎上,2024年啟動25家法人機構新設合并。這種模式更注重風險分層處置,如遼寧在第一步改革中重點解決30家機構的股權混亂問題,河南則通過 “先聯合后合并” 逐步統一治理架構。
分步推進的優勢在于降低改革震蕩,但耗時較長且需持續政策支持。以遼寧為例,兩次整合間隔僅一年,需在短期內完成兩輪不良資產剝離(2023年處置不良貸款超200億元),對地方財政資金調度能力要求極高。
共性挑戰:風險處置與治理重塑的雙重壓力
不良資產處置:改革的 “生死線”。無論采取何種模式,不良資產都是繞不開的 “攔路虎”。內蒙古農商銀行籌建期間,將 “持續攻堅抓清收” 列為核心任務,提出 “五個兼顧” 原則,包括對公職人員賴賬 “不能光拉弓不射箭”,對逃廢債行為 “徹底打消拖延念頭”。數據顯示,內蒙古農信系統2023年轉讓不良貸款4.06億元僅收回374萬元,處置效率亟待提升。
其他地區同樣面臨壓力:河南農商銀行改革涉及25家機構,需在一年內完成超300億元不良資產核銷;遼寧農商銀行通過 “政府 + AMC + 銀行” 三方聯動,2024年清收處置不良資產占比達 18%,但仍有部分縣域機構不良率超5%。
公司治理:從 “內部人控制” 到 “行政化干預” 的平衡。農信社長期存在的 “小法人病” 在改革后演變為新矛盾:內蒙古農商銀行法人股東占比 80.99%(財政 + 國企持股超40%),雖避免了 “內部人控制”,但可能陷入 “行政化干預”;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采取 “自下而上” 模式,縣級行社持股超 60%,卻面臨省級平臺統籌能力不足的問題。
業內機構研究指出,統一法人模式需破解 “總部集權與基層靈活” 的難題。例如,內蒙古農商銀行下設891個分支機構,如何避免 “大而不強”,需在信貸審批、考核機制等方面建立差異化制度,而不是簡單復制大行模式。
未來破局:資本補充與功能定位的再思考
資本缺口:依賴外部輸血還是內生增長?資本不足是農信系統通病。內蒙古通過262億元專項債、財政注資等方式補充資本,但外源資本占比過高可能導致財務可持續性風險;海南農商銀行則嘗試引入戰略投資者,但其 2024年凈利潤僅增長3.2%,內生資本積累能力薄弱。
招聯金融董希淼建議,可探索 “專項債 + 市場化發行” 組合模式,同時通過數字化轉型提升盈利水平。例如,江西農商聯合銀行2025年3月數字貸款余額突破2000億元,科技投入占比提升至營收的2.5%,為資本補充提供新路徑。
功能定位:金融普惠與商業可持續的再平衡。改革的終極目標是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能力。內蒙古農商銀行提出 “3-5年進入全國農信中游”,但需避免盲目追求規模擴張。山西農商聯合銀行2024年推出 “農耕貸”“光伏貸” 等特色產品,涉農貸款占比保持在65% 以上,同時通過供應鏈金融將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控制在1.8%,為差異化發展提供了樣本。
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曾剛強調,農信機構應回歸 “熟人金融” 優勢,在數字技術加持下重構小額信貸模式,而不是與大型銀行在標準化產品上正面競爭。例如,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通過 “整村授信” 覆蓋90% 以上農戶,數字化風控模型將貸款審批時效從3天壓縮至1小時,實現了普惠與效率的雙贏。
農信改革的AB面,本質是 “速度與穩定”“集中與分散” 的權衡。內蒙古的 “一步到位” 勇氣可嘉,但需警惕 “重整合輕治理” 的陷阱;遼寧、河南的 “分步推進” 穩扎穩打,卻面臨改革周期過長的風險。無論路徑如何選擇,核心在于通過制度創新打破 “風險 — 資本 — 服務” 的惡性循環。當省級平臺既能有效處置歷史包袱,又能激發基層機構服務活力時,農信系統才能真正實現從 “規模擴張” 到 “質量躍升” 的蛻變。這場改革的終極考驗,不是模式之爭,而是能否在商業邏輯與政策使命之間找到持久平衡點。